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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10期--佛冈县检察院严把“三关”成功办理“1905”涉黑专案
作者:  时间:2020-10-14  新闻来源:本院

日前,佛冈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曾祥展等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简称“1905”涉黑专案),经法院一审判决,本案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判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着力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切实把牢案件“三个关口”,精准高效有力打击黑恶勢力犯罪,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一、夯实证据基础,把牢案件“入口关”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工作领导小组,专门抽调了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成立了专案组,及时提前介入,积极引导侦查,为案件的诉讼过程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专案组第一时间全面了解该案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涉嫌罪名、在案证据等情况,多次与公安办案民警进行沟通协调,详细了解、跟踪办案情况。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等核心要素,明确取证的内容、方式和要求,提出一百多条补充侦查意见,并持续跟踪补充侦查情况。

二、提升案件质量,把牢案件“起诉关”

坚持依法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严格审查、准确分析、细致论证、精准定性。专案组历时六个多月的加班加点,审查录音录像光盘300余张、卷宗66册,对1685份证据进行剔除梳理,最终认定了十三宗犯罪事实、七宗违法事实,于2020年5月成功对该案提起公诉,7月对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曾某展、蒋某锋涉嫌行贿罪的犯罪事实依法向法院追加起诉。

三、提高庭审效果,把牢案件“出口关”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加强与法院合议庭成员沟通,就案件庭审中的证据质证方式等主要程序性问题提出意见。制定详细的庭前预案,举证质证条例清晰,使得庭审效率大大提高,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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