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采购行为,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择优选取车辆维修服务、车辆保险服务、车辆清洗服务、计算机设备和办公设备维修维护服务、空调维修维护服务、零星工程维修维护、广告设计、物业管理、食材配送、档案数字化供应商,相关事项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业务经营范围,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所属行业和具体经营范围需办理相应《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应当取得相关许可和资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活动过程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必须在广东省有经营场所,确保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物业管理以及零星工程维修供应商必须按财政部门要求入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目录;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要求
请有意应征以上项目供应商的商家,于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6日将以下扫描件发邮箱(fgjcy@gdqy.gov.cn)。
(一)公司简介(含公司成立时间、从业人员情况、营业面积、设施设备、业绩说明等),业绩请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提供3张以上公司外部与内部相片以及联系人姓名与联系方式,可彩色打印;
(三)营业执照与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复印件相同);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五)公司所拥有的行业资质和公司从业人员相关职称复印件;
(六)供应商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
三、选取
(一)各供应商要提供真实的报名资料,一经核实为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在三年内不再接受其参加本院各项购买服务的报名;
(二)报名资料经认真审核后,本院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讨论并择优选取,供应商数量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核定。
四、合同时间
各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合同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许生,谢生,0763-4292179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