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冈县检察院组织党员干警来到挂点联系村水头镇新坣村开展“我为佛冈种棵树”乡村绿化活动,积极响应县委号召,用实际行动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植树活动现场,干警们干劲十足,分工协作,共同努力种下一棵棵树苗,为新坣村添上一抹新绿,共建美丽家园,展现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023年以来,佛冈县检察院积极采取更严更实检察举措保护好羊角山、潖江等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资源,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18人、起诉29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7件,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修复费用2100余万元。实现“空天地”“水土气”多维度大闭环监测感知和可追溯保护,升级扩容生态补植复绿基地130余亩,开展湿地保护专项行动,构建湿地保护管理长效协作机制,相关经验获《检察日报》推广。携手广州从化、惠州龙门、韶关新丰三地检察院联合签署《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联合保护机制》,切实落实“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跨区域办案”等七大制度,打破区域壁垒凝聚综治合力。
下一步,佛冈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积极开展植绿护绿行动,推动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参与绿美广东建设和乡村绿化工作,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为绘就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的绿美佛冈做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