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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新引擎” 打破“另案处理”的梗阻
作者:  时间:2023-12-14  新闻来源:

“这赖某不是某起犯罪案中的嫌疑人吗?”广东清远佛冈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审查一宗贩卖毒品案时,在案卷中看到赖某这个熟悉的名字,但案卷却没有提及赖某其他的犯罪事实,不禁发出疑问。

扩线挖掘“案中案”

今年初,检察官在办理一宗贩卖毒品犯罪案件中发现,案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赖某不仅涉嫌贩卖毒品罪,还是某专案的在逃人员。但该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并未一并移送赖某的其他犯罪事实。而赖某明明已在掌控之中,为何在专案案件中仍标记其处于在逃状态且未移送审查起诉?

带着疑问,检察官详细查阅案卷,实地调查赖某的具体情况,由此发现了导致赖某漏诉的原因——另案处理人员信息管理不完善,对适用人员信息、卷宗材料等资料没有统一管理,容易出现遗漏案件信息、遗忘个案的情况。

另案处理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在促进案件及时处理、杜绝超期羁押、尽快交付审判、增强打击犯罪时效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节约案件办理各环节的司法成本。

如何发挥“另案处理”的优势,不会变成“另案不理”?该院能动履职,构建另案处理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意在精准、高效开展相关领域监督治理工作。

数字赋能为检察监督“武装最强大脑”

“个案打击虽不能完全消除公众安全隐患,但我们可以通过‘唤醒’大数据‘说话’,对类案进行监督,深化平安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佛冈县检察院负责人表示。

一方面,承办检察官将办案方向由外向内转变,迅速采用数字化工具锁定近五年来起诉意见书、判决书、审查报告等文书中含有“另案处理”“在逃”的内容段落,筛选出适用另案处理的人员名录,提取姓名、身份证信息、罪名、基本案情等信息,自主建立另案处理人员数据库,以大数据碰撞,发掘类案监督问题。

另一方面,为有效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纽带连接作用。检察官还从当地公安机关调取相关数据,结合另案处理人员数据库、检察系统内部数据,深度挖掘数据价值,运用数据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比对碰撞,核实出案发后经另案处理的线索58条,以此依法制发督促履职函2件,促使1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和对问题案件及时撤案或开展侦查。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规范管理适用另案处理的人员信息和案件材料,避免再次出现“在案不移”“另案不理”情形。

此外,为巩固监督效能。该院与辖区公安部门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机制,不定期开展同堂培训,共同研究对策措施,统一执法尺度,协作联通最大限度通释放监督“乘数效应”;定期通报“另案处理”案件的数量、工作开展情况、案件处理结果等信息,通过畅通信息来提升案件办理与执法质效果提升。

做好法律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以数字检察工作赋能法律监督,不仅能寻找案件线索,还能发现社会治理的薄弱地带、公共利益的弱项短板,实现由案件办理向社会治理转变。

在上述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通过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有效实现了对另案处理人员诉讼环节的全方位监督,做到实时追查,全程监控和有效监管,让社会治理更加精准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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